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长阳镇人民政府黄良路沿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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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阳镇人民政府黄良路沿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阳镇人民政府黄良路沿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S*******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雨繁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联系方式:张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雨繁***********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太平庄东里**号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阳镇人民政府黄良路沿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S*******项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预算金额:**.***万元设计内容范围:本次工程内容为人行步道的改造、停车场路面硬化、绿化景观、外立面改造、护栏等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汇报、现场踏勘、开工后的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内容。数量:*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 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投标人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惩戒方式;*.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区北京******院内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多宝路*号德宝温泉会议中心第五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开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十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