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樟木头段支涌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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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樟木头镇东城区仙河大道建设大厦*楼 邮编:******项目名称: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樟木头段支涌整治工程建设地点:东莞樟木头镇建设单位: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樟木头段支涌整治工程环评机构:东******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樟木头段支涌整治工程,主要针对樟木头镇内六条河涌进行清淤整治,六条河涌分别为官仓水、樟洋排渠、百果洞排渠、刁龙赤山排渠、焦坑水库排洪渠、大坑口水库排渠。本项目清淤河涌总长**.**km,底泥清淤**.**万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
*、废气:
扬尘:通过洒水降尘,设置建筑物料专用堆放场所,采用围隔堆放,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及时运走等,有效抑制施工扬尘。本项目不设置清淤产生的污泥堆场,每天采用挖掘机清淤产生的污泥由转运汽车直接运到指定的淤泥受纳场进行处置。
*、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用于施工作业用水和洒水防止扬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在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屏等措施。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清淤底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后,上述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属于非污染型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通过本次工程改造,使得河涌全面稳定消除黑臭,改善樟木头镇内各河涌水质环境,带动石马河水环境提升,环境效益明显。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遵守环保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