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关于退还2014-2015年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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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投标人: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我中心于****-****年收取了部分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招标人用来约束中标人及时履约的措施,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由招标人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函件等资料,但部分项目由于招标人未进行竣工验收,导致目前还有部分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未退还,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我中心正在通知相关单位前来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将退还履约保证金所需资料告知如下,请及时前来办理:
所需资料:*.我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缴款单位收到履约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项目甲方出具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函;
*.缴款单位收款信息等。
联系方式(财务室):
邮箱:******
电话:****-*******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