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木质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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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木质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明安路南侧、民欣街西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明安路南侧、民欣街西侧,租赁******部分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建成后年产木箱***个、木托盘****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孔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确保废气尽快扩散,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机械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五)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六)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培训,将环保设施纳入每日生产点检,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黄岛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双珠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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