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关于拟批准混凝土外加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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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混凝土外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榆西线**公里处华煌工业园内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鹏******
五、项目概况:混凝土外加剂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华煌工业园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m*,总建筑面积****m*,厂区内部主要分为生产及仓库区、办公生活宿舍区、绿化及道路等。项目主要生产建筑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规模为年加工产品****吨/年。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及施工污水等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文明施工,遵守相关的施工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工期,将施工期影响尽量降到最低限度。
*、运营期
(*)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简单、污染物浓度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外排废水,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厂区机动车废气及粉尘。
本项目营运期使用电能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不设任何燃煤锅炉,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为家庭餐饮模式,油烟产生量很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过程中,各种燃油机械等动力设备运转时,产生柴油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烟尘和二氧化硫,由于场界开阔,排放面大且为流动性,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过多不良影响。
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复配加料时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针对试剂复配过程,采取优先倒入液体原辅料,然后再加入固体粉末,避免固体粉末冲击锅底产生大量粉尘。原料堆放、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及时收集回用,另外建设单位还需要采取进一步加强车间内外通风的措施。经以上措施后,项目排放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小。
(*)声环境
项目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噪声主要通过距离衰减、生产厂房墙体隔声、吸声处理、减振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处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分类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固废主要为设备机修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利用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号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