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关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项目招标代理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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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项目招标代理费采购项目原定于****年**月**日 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号)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项目招标代理费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北路*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号平安大厦**-A-**室 联系方式:*********** 传真:/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第三章采购内容第六项资格证明文件中第三条,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须提供在项目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截图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删除。 更正理由:资格证明文件变更 其他事项:无 其他内容均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媛 七、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正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