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洛阳市龙门园区东山大道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郑州******受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郜庄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龙门园区东山大道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龙门石窟景区迎宾大道东侧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二、采购编号:LYLDZB-****-***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洛阳市龙门园区东山大道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拆迁面积约*万平方米,拆迁垃圾外运应按照就近消纳原则,跟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运至消纳场。共划分为*个标段,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工期:**日历天。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开标室。六、磋商小组名单:魏当当、丁博、张光爵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号*层***号。八、成交金额:**.**元/平方米九、项目经理:张力显 二级 豫************十、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十一、公告期:****年*月*日。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郜庄居民委员会地 址: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郜庄居民委员会联 系 人:韩先生电 话:***********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代理机构:郑州******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联 系 人:杜先生电 话:****-********邮 箱:*********@qq.com十六、附:洛阳市龙门园区东山大道拆迁及垃圾清运项目磋商文件[点击下载]。郑州**********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