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关于2019年2月21日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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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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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重庆******宁******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石嘴山经济开发区红果子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北纬**°*'**.*"。本项目是对厂区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技改内容包括:建设集气装置+洗涤除尘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对碳化硅(增碳剂)炉烟气进行处理,新建容积**m* 石灰粉仓,新建全封闭式、防腐防渗石膏库。项目总投资****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碳化硅(增碳剂)炉烟气经集气罩收集+洗涤除尘塔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半封闭炉、敞口炉”的排放标准限值;SO*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排放限值;CO排放浓度须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标准限值。处理后的烟气经脱硫塔(烟塔合一)顶部**m高的排气筒排放。(四)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脱硫石膏压滤系统定期排放的滤液,其回用于脱硫系统中,不外排。(五)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使噪声排放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噪声限值排放要求。(六)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脱水后的脱硫石膏和洗涤除尘塔沉淀池沉淀物。脱硫石膏送至石膏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后综合利用,均不得外排。 *星海湖中域南区清淤治理工程大武口区东部,星海湖中域南区石嘴山市水务局中卫******星海湖中域南区清淤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东部、星海湖中域南区,南起沙湖大道、北至星光大道、东以第二农场渠为界、西至环湖路,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东经***°**′**.**"。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主要由中域南区清淤工程与岸坡治理工程两部分组成:中域南区湖底清淤整治工程清淤总面积为*.**km*,整治后湖底标高降至****.**m,平均清淤深度*.**m,清理土方***.**万m*;岸坡治理工程是将中域南区总长度*.**km的西堤进行加高,并对岸坡坍塌部分进行加固,采用卵石格宾护坡,边坡为*:*,砌护长*.***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等。(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建议和对策,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三)科学规划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地须设置围栏或围墙,车辆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砂石、水泥等物料堆及运输车辆要做好苫盖工作,施工场地行驶车辆应有限速警示牌,风速较大时停止施工作业。清淤土方堆存在指定弃土场内,并远离敏感目标,施工期结束后对弃土场占地及时生态恢复,植被覆盖率至少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施工期间施工机械与车辆检修等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式卫生间收集生活污水,并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五)施工期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强。优化施工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路线与时段,避免夜间**:**至次日*:**进行高噪声作业,使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六)施工期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七)施工期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使之尽快恢复原状或进行植被绿化,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八)运营期加强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设施稳定运行,并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