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栾台路、志元大道等七个路段路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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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栾台路、志元大道等七个路段路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结果公告
******受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鹿邑县栾台路、志元大道等七个路段路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栾台路、志元大道等七个路段路灯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鹿采购【****】****号
二、项目概况:
*.* 采购范围:鹿邑县栾台路、志元大道等七个路段的路灯采购安装;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谈判信息: 时 间:****年*月**日**时**分 地 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卫红、李思广、田桂芹
四、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扬州市******
最终报价:******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地址: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江******
最终报价:******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地址: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最终报价:******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地址: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陆仟贰佰伍拾贰元整(¥****.**元)六、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号院*幢**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