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管教学楼、经管实验实训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弱电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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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中的相关内容现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现修改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原“投标人自****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计分:合同金额***万(含)元以上的每个项目计**分;合同金额***万(含)以上***万以下的每个项目计*分;本项最多计**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现修改为“投标人自****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计分:合同金额***万(含)元以上的每个项目计*分;本项最多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监管部门及联系电话: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