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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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华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发〔****〕**号
各成员单位: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号)文件要求,*月*日上午开始,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至轻度污染以下。根据《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华政发〔****〕**号)相关规定,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月*日早*时解除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成员单位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成员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于*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涛 电话:****-*******
传 真:****-******* 邮箱:******
渭南市华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