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长治高新区征收捉马村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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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新区项目建设,经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号文件批准,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捉马村部分集体土地实行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长治高新区容海苑学校项目; 二、征收土地村庄 长治高新区捉马村; 三、征收范围及面积 征地范围东至捉马村土地,南至北二环路,西至容海苑幼儿园项目用地,北至捉马村土地,征地面积**.**亩,(包含净用地**.**亩,代征城市道路面积**.**亩);被征收土地类别:集体农用地,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土地补偿及安置办法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所征收的上述**.**亩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长政发〔****〕**号文确定的一级区标准**万元/亩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由捉马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登记补偿,按实际登记情况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捉马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七、登记地点与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为捉马村民委员会,登记地点为捉马村委; 八、登记时间 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在本公告之日起**日内到捉马村委登记。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长治高新区土地分局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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