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仙游县枫亭建国排洪渠建设工程答疑纪要 (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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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枫亭建国排洪渠建设工程
(二)
澄
清
修
改
招标人: 福建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
****年 *月
仙游县枫亭建国排洪渠建设工程澄清修改(二)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 网上更改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控制价:本项目审后工程预算价为 *******元,以审后预算价下浮 ** %作为最高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为 *******×(*-**%)=******* 元”,更改为“最高控制价:*******元”。
(*)原招标文件中第*节投标人须知“**.* 根据莆市水利[****]***号文件,中标单位需设定专户。水利工程项目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专户。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招标人都应在招标文件中对专户的设立和管理予以约定,并在施工合同中由中标人(分公司无效)对专用帐户进行确定。水利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详见合同附件*。其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按照莆市水利[****]***号文件执行。”,更改为“**.* 其它要求
***.******.***.根据莆市水利[****]***号文件,中标单位需设定专户。水利工程项目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专户。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招标人都应在招标文件中对专户的设立和管理予以约定,并在施工合同中由中标人(分公司无效)对专用帐户进行确定。水利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详见合同附件*。其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按照莆市水利[****]***号文件执行。
***.******.***关于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文件个性特征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电子投标文件雷同: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三)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
二、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比对上述雷同特征,由代理单位当场报告监督部门,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照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第三方验证工具认定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处招标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一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原招标文件中第*章评标办法“*.* K值计算。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以a代表,含本数)~**%(以b代表,含本数)”更改为“*.* K值计算。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以a代表,含本数)~**%(以b代表,含本数)”,其它不变,具体详见附件。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与本澄清修改(二)不相符的以本澄清修改(二)为准。
福建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