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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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套城建大数据中心实现工程项目分布、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工程前期审批、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工程安全等数据的“一张图”管理,提升项目工程业务办理效能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我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 号)有关要求,亟待实现审批管理系统与多规协同平台、施工联审系统等系统的数据融合,加快推进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工程项目分布、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工程前期审批、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工程安全等数据的“一张图”管理,提升项目工程业务办理效能,综合反映城市工程建设、城市环境、城市土地等的变化,加强城市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城市智能管理、绿色生态城市建设以及公众便捷生活提供智能化的信息指引与服务。该项目建设时间紧迫,任务重。北京******曾参与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建设,独立开发了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杭州、舟山、衢州等八个地市的相关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面具有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由该公司进行开发可有效保证“城建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完成。综上所述,现拟对北京******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号华通大厦B座**层北塔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张翔高工温州市******郑益群高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鲍金斌高工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为满足省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时间的紧迫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与多规合一系统、图审(图档软件)和施工许可系统的一体化整合,我市急需开发“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 二、“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符合住建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需要分析较为详细,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采用的技术方案可行。 三、北京******曾参与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建设,独立开发了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杭州、舟山、衢州等八个地市的相关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面具有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由该公司进行开发可有效保证“城建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完成。 四、本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年**月**日专题会议([****]**号)明确: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交由北京******开发,技术方案经由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温数审[****]*号)出具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并经市发改委(温发改立[****]*号)立项。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温州城建大数据中心”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进行项目采购可行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府东路***号建设大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温州市绣山路***号附件信息: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