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叶公大道两侧道路路口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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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叶公大道两侧道路路口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叶公大道两侧道路路口硬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叶公大道两侧道路路口硬化工程
*、采购编号:YZC****-**-**-***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万元。
*、工程规模:北至北高速口,南至老灰河桥,道路两侧路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拟派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叶县玄武大道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西***米路南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发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文件售价: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广安路北段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鹰纶锦苑小区临街商铺*楼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