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保康县]保康县歇马镇集镇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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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歇马镇集镇道路工程(二次), 已由保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改造***省道歇马集镇路段,全长****m,道路半幅宽度为*m,铺设排水管道****m。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相关法规,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公路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拟派本项目机构配备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需具有资格(上岗)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下同),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并有查询方式),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推**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接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三个年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试验室,具有完成项目自检的能力(提供交通部颁发的检测资质),无检测实验室的可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的外部委托合同;
*.*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支付交易平台使用费***.**元,售后不退。
*.* 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号)。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保康县政府网、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保康县歇马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号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 ***********
日 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