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阁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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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受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黄阁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阁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根据采购人需求书中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提供承诺书;*.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即:如控股单位先报名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报名,如被控股单位先报名则控股单位不得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 广州******(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号***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十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号*楼会议室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号*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号***房 联系人:郑欣欣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号联系人:罗丽施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人:广州******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