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夏邑县青铜寺大佛殿修缮保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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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青铜寺大佛殿修缮保护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条件 ******受夏邑县文化局的委托,就夏邑县青铜寺大佛殿修缮保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邑县青铜寺大佛殿修缮保护工程 采购编号:夏财采购****年***号 工程概况:修缮保护工程 采购范围: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夏邑县内 资金来源:河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 *.*施工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响应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响应企业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培训结业证书。 *.*业绩要求:****年*月以来有*项不低于***万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内容进行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发布公告之后)。 *.*外省企业须按豫建【****】** 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报名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内容、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企业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商丘市文化路与归德路交叉口海亚金域湾****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同报名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现场踏勘 本次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响应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文化局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