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康县寺台乡剪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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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寺台乡剪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SLC(CW)-****-**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寺台乡剪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康发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康县寺台乡
*.*、项目名称:康县寺台乡剪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沟道治理***米(新建单面排洪渠***米,八字墙*米),新建过水路面*座(长**米*宽*米),村内巷道硬化***平方米,广场硬化***.*平方米,广场铺装***平方米,铺设石子路***米,装置道沿石***米。
*.*、项目实施地点:康县寺台乡
*.*、建设工期:**日历天
*、报名须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号楼*单元***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职称证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报名成功后施工图在建设单位领取。
*.*、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号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下午**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世林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康县发改局:****-*******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