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木垒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木垒县纪委监委“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木垒县人民南路****号木垒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来访举报:木垒县纪委监委机关办公楼一楼信访室接待室
*.网络举报:百度搜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
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昌吉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电话举报:****-*****-任意键-*****-*******
*.微信举报:进入“木垒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木垒河→纪委监委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