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土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餐饮监管软件服务项目资质招标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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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餐饮监管软件服务项目资质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土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餐饮监管软件服务项目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有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从事所投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以上资质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萨拉齐镇府东小区 采购人联系人: 张秀娥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当代生态大厦****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丽 蔡绍姬 于利民 刘东风 刘卫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