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长垣县环保局关于对长垣县欣宇门业加工厂年产16000平方米金属门、室内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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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长垣县欣宇门业加工厂年产*****平方米金属门、室内门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平方米金属门、室内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长垣县欣宇门业加工厂建设地点:长垣县樊相镇创业园项目简介:长垣县欣宇门业加工厂年产*****平方米金属门、室内门建设项目位于长垣县樊相镇创业园,占地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利用现有厂房,生产规模为年产*****平方米金属门、室内门。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对策和措施要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厂区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评价对各污染因素均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⑴废气:本项目项目废气主要为胶合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涂装废气(包括静电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固化废气)、生物质燃料废气(包括热水炉烟气、热风炉烟气)。①喷漆房废气经水帘装置处理后,连同流平烘干、喷塑固化废气一同经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②喷塑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③生物质燃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m排气筒达标排放。④胶合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⑵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除漆雾废水,除油废水,厂区设置隔油-絮凝沉淀-陶瓷膜过滤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⑶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机油、废胶桶;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脱硫残渣;脱脂废液(废渣)、磷化废液(废渣);喷漆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胶合工序产生的废胶桶;废水处理隔油装置浮油、絮凝沉淀污泥。其中边角料、灰渣、脱硫残渣外售;废机油、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桶、脱脂废液(废渣)、磷化废液(废渣)、隔油装置浮油、絮凝沉淀污泥均为危险固废,企业将其送至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⑷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各机加工设备、风机等,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标。通过评价计算及预测,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即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后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所造成影响的意见,和减轻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环评报告书,减轻工程带来的影响、维护公众的利益。五、公示时间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长垣县欣宇门业加工厂 ? 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qq.com通讯地址:长垣县樊相镇创业园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 ? 联系人:高工 ? ?联系电话:*********** ? ? ? ?E-mail:*********qq.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韦伯时代C座********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