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年产10000吨生物颗粒及1000吨成品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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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虬******年产*****吨生物颗粒及****吨成品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修县虬******年产*****吨生物颗粒及****吨成品炭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永修县西二路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永修县虬******年产*****吨生物颗粒及****吨成品炭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九江市永修县虬津镇规湖村,地理坐标:东经***°**’**.**”;北纬**°*’**.**”。建设单位永修县虬******环评机构江苏******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九江市永修县虬津镇规湖村,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东面和北面是山林,南面和西面是荒地。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物颗粒生产车间、炭化车间、烘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生活楼、供水供电工程、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项目建设期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采取设置挡风围档、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墙,减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二)项目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林地灌溉。项目废气主要为木竹废料破碎、粉碎机制棒工序粉尘,炭化废气和烘干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等。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车间废气处理工艺,确保外排粉尘、炭化废气和烘干燃烧废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的“小型规模”标准。。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木醋液和木焦油混合液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物颗粒生产车间边界设置**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DocumentNotSpecified*.* 磅N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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