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两种感冒药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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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组织再评价,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此类药品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国家药监局要求,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今年**月**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此外,还有一些感冒药被限制使用,比如含可待因感冒药,**岁以下禁用;双黄连注射剂,*周岁及以下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儿童禁用;匹多莫德制剂,*岁以下儿童禁用;注射用赖氨匹林,**岁以下慎用、*个月以下禁用等。 (来源: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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