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五常街道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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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临【****】****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五常街道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五常街道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JZ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五常街道机关食堂主副食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为:***万元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发售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雪海路*号鼎盛大厦**楼)*、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八、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年*月**日*时**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号开标室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年*月**日*时**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号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 *)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收款单位(户名):******余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余杭南苑支行银行账号:***************** *)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入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时以银行进账单(银行缴款凭证)形式作为评判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各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十二、质疑和投诉:*、质疑事项:*)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受理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雪海路*号鼎盛大厦**楼(招标代理部)。*、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戚佳波,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雪海路*号鼎盛大厦**楼*、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 剑,联系电话:****-********,传真:****-*********、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传真:****-********附件信息:采购公告.doc**.*K五常街道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文件定稿.pd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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