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2019年度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财政审批编号:长财采确*******号),杭******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年度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S*******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年度垃圾清运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万元。本采购项目服务期一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包括城市道路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具有*T以上(含*T)垃圾压缩车*辆、*T以上含(*T)垃圾清运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租赁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包括城市道路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具有*T以上(含*T)垃圾压缩车*辆、*T以上含(*T)垃圾清运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租赁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已提交凭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报名时间:****年*月*日- *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三)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及传真;地点:杭******(湖州市龙溪北路***号)。(四)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账户名:杭************账号:********************开户行:浙江******湖州分行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缴纳凭证上必须体现本项目编号:HZJS*******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采购将于****年*月**日**:**时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n)长兴县招投标中心(http://***.******.***.cn/)十一、业务咨询:*.采购人: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杭******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公开招标文件-南太湖李家巷镇辖区****年度垃圾清运采购项目.d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