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支队协管员购买加热防寒服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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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协管员购买加热防寒服成交公告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代理机构名称:发布人:联系人电话:******
支队协管员购买加热防寒服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HCZC****-J*-*****-YCJS)
******受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于****年*月*日就支队协管员购买加热防寒服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支队协管员购买加热防寒服
项目编号: HCZC****-J*-*****-YCJS。
二、竞标内容:详见竞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谈判日期:****年*月*日*时**分;谈判地点为河池市新建东路**号金旅大厦***室。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蓝桂(组长)、唐斌、何睦(业主评委)。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广州市******
成交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号****房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零贰佰肆拾元整 (¥******.**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新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河池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电话:****-*******
八、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收费金额:伍仟贰佰伍拾叁元整(¥****.**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号文的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九、公告说明: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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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成交公告附件 ***.rar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