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登记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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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HZ**-*** 三、采购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珠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的委托,于****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就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经与采购单位确认,公示期至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潜在供应商提出异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珠海市横琴新区为国家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统一安排租赁办公场所的政府单位在此租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从****年开始至今,都在此租赁办公办案场所,应保持其工作场所的连续性;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此场所已购置安装价值***多万办公办案设备,挪动设备将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耗;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地址:珠海横琴新区景顺路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姓名 汪德瑷 工作单位:唐家医院 职称:高工意见:同意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姓名 胡同斌 工作单位 :高新区唐家湾医院 职称:副主任医师意见 :同意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姓名:刘国光 工作单位:退休 职称:高工意见 :同意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同意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农健航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沈宏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 地址:珠海市香洲银桦路***号五洲花城二期**栋*单元***房联系人:李鲁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兴路***号*号楼联系人:沈宏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楼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发布人:珠海******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