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普法进校园 检察长跨界担任“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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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下午,高新区东方学校举行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赠送了法治图书,检察官也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 来自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刘霞检察官从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主要原因及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几个方面,以诙谐幽默的授课风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情,结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进行讲解,深入浅出地告诉同学们要在遇到侵害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教育同学们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珍惜美好的学习时光。 高新区东方学校五年级一班学生 黄陈天佑: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十二岁以下不能自己骑自行车在马路上,满十六岁就可以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等。感受非常深刻。 检察长出任“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图书赠送、检察官上法治课、现场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让同学们从小在心中播种一颗知法守法的种子,树立正确人生观,约束自身行为,谨慎社会交往,保障和呵护同学们健康成长。 高新区东方学校大队辅导员 张杨子:这次普法教育对我们老师本身也是深受了启发,能够让我们学到了不同的知识,能够在生活当中帮助学生。而且这同时影响了不只是一个学生,也带动了每一个家庭能够学习法律知识,从他们自身做起。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时杰:今天,由检察长带队,走进东方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并受聘成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方法、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接下来,我们还会针对未成年人开展一系列的普法活动,为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贡献我们的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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