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奈曼旗司法局四项措施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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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自我承诺,增强社区矫正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司法局制定了《社区矫正人员扫黑除恶承诺书》、《自我管理承诺书》、《手机定位告知书》、《手机定位签到承诺书》,社区矫正人员在报到当日自己宣读后签订,在矫正中认真遵守,被动管理和自我管理结合,事半功倍。 二、狠抓签到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使签到成为常态化。针对在每天两次的签到中,个别社区矫正人员签到不及时、不认真的问题。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到实地突击见面督查,对无故三次以上未及时签到人员*人进行严厉训诫,口头警告一次,并在全旗社区矫正微信群通报,签到率当日从**%提高到**%。 三、明确教育内容,增强司法所教育学习的应用效果,提高时效性,警惕性。春节两会期间,各司法所利用每月三次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反恐怖主义法》、反邪教知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等。 四、规范请假制度,增强规范执法的责任意识,使人员外出监管到位不虚管。社区矫正人员请假要提前在手机上预申请,写明请假理由;一周内由司法所审批,超出一周的由司法局审批。请假材料要齐全,符合规定,除行动不便人员外,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请假人员一同到司法局留存请假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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