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期从业资格证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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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按照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通知要求,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年第*号令)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公告作废”的规定,我局将对截止****年*月**日,有下列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公告注销作废。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周岁的,按规定不能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的;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在有效期止之日起***日内未申请换证的。特此公告! 附:****年*月份从业资格证到期注销人员名单松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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