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沧州高新区全区亮化景观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名称:沧州高新区全区亮化景观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人名称:沧州高新区公用管理局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采购人联系人:张大川 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全称:******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厦****室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谷丽欢受理质疑电话:****-*******项目联系人:谷丽欢联系方式:***********传真电话:采购内容:沧州高新区全区亮化景观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公告名称:沧州高新区全区亮化景观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供货时间:**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简要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必须是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城市照明工程。
*.如生产厂家、经销商投标,需委托有相关安装、施工的企业(安装、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参照资格要求第*条),并提供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被委托企业公章。
*.如安装、施工单位投标,需提供原材料供应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方公章)。
*.安装、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获取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文件售价:***获取文件地点: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年*月*日---****年*月**日*:**分-**:**分至**:**分-**:**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备注:特别提示: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通知公告中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招标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
采购文件售价:***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