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诸暨海事部门多举措全力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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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诸暨浦阳江水位达到*.**米,因超出警戒水位*米,诸暨海事部门再次发布浦阳江航段全线封航。从二月份以来,持续降雨,浦阳江水位变幅较大,境内连续三次出现超警戒水位,这在历史上实属罕见,汛期提前来到,防汛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三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汛期安全监管重点,有效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发生,诸暨海事部门多举措全力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安全预警信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及浦阳江航道、水位变化情况,加强对汛期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的预防预警工作,提醒航行、停泊、作业船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隐患排查,责任落到实处,重点对辖区水上水下工程作业区、港口码头、锚泊区、水上旅游景区、渡口、船舶停泊密集区等进行重点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加强内部船艇、设备安全检查,确保人、船、物资到位;加强**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利用监控等信息化设备,及时掌握辖区船舶动态及航道、水位变化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保证能在第一时间发挥最有效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现场巡查,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监管区域和对象,开展不定期巡查和视频监控检查,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重对辖区主要航道,锚泊区、事故多发水域进行巡查,从严查处船舶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船员“三防”安全教育,督促提醒船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船员值班规则》和汛期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值班,做好汛期各项应急防范工作;并要求对本船时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安全设备、信号设施等处于良好状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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