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教育局打好管理“组合拳”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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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为使校外培训机构回归本位,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确保中小学良好招生秩序,今年以来,市教育局进一步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规范。通过下发《关于严禁与民办学校合作招生进一步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规范培训机构招生行为、教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同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并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题督查,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为抓手,提升培训机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对违反相关要求的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处罚惩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社会培训机构***家,完成整改***家,并对违规办学机构进行全市通报;已评出五星级培训机构*家,四星级**家,三星级*家。(市教育局)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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