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发展改革委开展“保健”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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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保健”市场价格监督工作,认真开展“保健”市场检查巡查,根据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加强“保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我委自****年*月**日开始对区域内“保健”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一是按照要求,确保落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制定方案,依法履行职权,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明确类型,依法治理。对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对销售“保健”商品的商场、超市、电商、医疗机构、药店、养生馆、美容院和保健品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开展检查巡查,依法治理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问题。三是突出重点,确保效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加强提醒告诫和现场指导,利用集中约谈等方式,对相关经营者及时开展提醒告诫,督导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建立健全价格管理机制和调解机制,努力减少和避免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四是部门联合,加强监管。积极主动与工商、食药监、税务和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沟通交流,推进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案件研讨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检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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