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龙王庙至瓦窑道路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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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庙至瓦窑道路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王庙至瓦窑道路景观提升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龙王庙至瓦窑道路景观提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龙王庙村道路两侧、大车沟口村东、栗园铺村、孙家庄村、红草河村东入口、高速入口、大教场村等**个节点进行绿化。计划工期:***天项目地址:阜平县招标范围:龙王庙至瓦窑道路景观提升(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合格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设工程”等跟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字样;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备案,且应在有效期内;
*.*“信用中国”网站(***.******.***.cn)下载的信用报告,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的网页截图;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地点为 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阜平县陵园路烈士陵园东侧)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阜平县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层邮编:******邮编:******联系人:刘股长联系人:聂旭娇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ebeizhicheng@***.com网址:/网址: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