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婺源县乐安河县城段综合治理项目环评编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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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受婺源县******的委托,就婺源县乐安河县城段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环评编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WYYGCG[****]—WJ***-*)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需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单位数量预算价(元)WYYGCG[****]—WJ***-*婺源县乐安河县城段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环评编制招标项详见谈判文件项*******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环评编制应符合现执行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为服务招标,项目报价包括环评编制、应缴税金、现状环境监测费、环评编制专家评审费、验收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必须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官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与监狱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起至*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到婺源县******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元人民币)。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三证合一证件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发布公告时间:****年*月*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婺源县******
采购人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紫阳东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婺源县******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电话:****-******* 联系人:潘女士查看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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