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环境保护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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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回收*****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象山县滨海工业区海港路**号******本项目位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区海港路**号,拟建设一幢生产用房,厂房内设仓库(含卸货、分类区、蓄电池堆放区、处置废物堆放区等)、办公区、员工休息区等。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吨。项目仅作为废铅酸蓄电池的中转站,对回收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分类贮存,拟建地内不涉及废铅蓄电池的拆解、提炼及后续处理再生环节,运输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交有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气项目贮存车间采用负压通排风系统,同时配一套碱液喷淋装置吸收铅尘及硫酸雾, 废气收集率为**%, 吸收效率为**%, 喷淋废水收集后重复利用,净化处理后的废气经**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然后纳入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放。初期雨水收集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新扩改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最终由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经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厂界的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 为确保项目的厂界噪声达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⑴选用低噪声的叉车,并定期维护从而避免非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 ⑵在装卸、称重及分类过程中,操作人员做到小心轻放,尽量避免电池间、容 器间的相互碰撞声。 ⑶运输车辆在进出厂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固体废物本项目贮存仓库地面均做防腐防渗处理,在贮存仓库内隔离设置**m*区域作为泄漏液及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废物贮存场所,且与其他区域隔离。本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打包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泄漏液及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废物定期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企业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在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含油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中NH*-N、总磷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级标准,最终由象山白岩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目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音降噪、车间隔声、避震防震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炉渣、集尘灰、废浇口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盐酸桶、废皂化液。金属边角料:本项目在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边角料,******综合利用。炉渣: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集尘灰:集尘灰收集后可外售综合利用。废浇口边角料:本项目产生的废浇口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盐酸桶:废盐酸桶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皂化液:废皂化液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象山县环境保护局许可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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