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宛城区征收办及监察大队租赁办公室装修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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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征收办及监察大队租赁办公室装修项目
结果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征收办及监察大队租赁办公室装修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征收办及监察大队租赁办公室装修项目
*、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征收办及监察大队租赁办公室装修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编号:WJZC[****] JC***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分别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龚如丽、李复强(主任评委)、翟世丽(业主评委)。
五、评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金额:(大写)贰拾陆万零肆佰捌拾叁元贰角陆分
(小写)******.**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号文件规定收取贰仟陆佰零肆元整。
六、评标结果公示日期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及证据材料和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人:南阳市宛城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联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