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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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东莞市中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黄江镇聚富路**号 邮编:******文件名称:审批文号:东环建[****]****号审批时间:****-**-**批复文件全文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