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山区社区安全防范监控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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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社区安全防范监控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青山区社区安全防范监控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建设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杨子桐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层****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徐鹏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包******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号帝豪天下大厦*-***房间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丽 乔如刚 郭保收 郭改莲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民政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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