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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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天和******受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汀县教育局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汀县教育局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天和汀采购[****]第***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兰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厦门天和******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兰 ****-*******代理机构地址: 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长汀县教育局局机关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采购,一项,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七章规定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五)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年**月**日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询价文件地点: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若邮寄另加人民币**元)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电信大厦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其它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