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2018年公交候车亭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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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诚(北京)******受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年公交候车亭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年公交候车亭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HC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号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慧诚(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号院内北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拆除旧公交候车亭:对部分现有公交候车亭进行拆除,共**处,其中河北镇*处、西潞街道**处、十渡镇*处、城关街道**处、霞云岭乡*处。*、新建公交候车亭:新建公交候车亭一共**处,其中拆旧建新**处;新建**处。招标预算金额为:*******.**元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其他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号院内北侧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资料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慧诚(北京)******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年公交候车亭建设工程-施工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 房财政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标编号:HCZB-****-***,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号院内北侧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号院内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时,地点为慧诚(北京)******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站上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账 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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