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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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号计划函要求,于****年**月**日就广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采购(GXZC****-C*-*****-CGZX)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广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物业服务采购*项;管理年限:委托管理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n),****年**月**日。四、磋商日期:****年**月**日磋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益翀、肖夏、陈仁巨、吴剑辉采购人代表:罗渝森(本项目)。五、本项目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教育路**号金凤凰南湖御景御景阁**楼****号*.成 交 金 额:肆拾肆万柒仟元整(¥***,***.**元)六、联系事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南宁市罗文大道**号 联系人及电话:石茂华,****-********.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