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东河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办公设施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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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磋〔****〕****号品目采购单位包头市东河区总工会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包头市东河区总工会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东河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采购结果公示项目名称:东河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所投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经检查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为犯罪记录证明;(*)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证明、营业执照、经检查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为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东河区总工会采购人地址:东河区党政大楼采购人联系人:李林卉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河区和平路中段**号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项目负责人:刘庭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东河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办公设施项目公告***.******.***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二号街坊阳光小区**-**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刘鹏飞 郭保收 李林卉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总工会、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