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顺发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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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楼 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东江东源路*号 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安徽中****** 项目概况:******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东江东源路*号(北纬**°**′**.**″,东经***°**′**.**″)建设,主要从事办公桌、书架和电视柜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预计年产办公桌*万张、书架*万个和电视柜*万张。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开料、木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拟将开料、木制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至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公众参与情况:根据建设单位统计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①知道本项目建设的人数有**人,占总人数的***%;②认为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的有*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没影响的有**人,占总人数的**%;③认为本项目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小的有*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没影响的有**人,占总人数的**%; ④认为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的有*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没影响的有**人,占总人数的**.*%; 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较高,同意人数为**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无所谓的有*人,占总人数的*.*%,没有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方面的选择各抒己见,认为没影响的人数稍多些。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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