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二道沙河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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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Y-ZFCG-SZ-****-***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现公告更正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增加:*.**.投标人需入围****年*月**日开标的“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标段)”项目。报名资料增加:(**)“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标段)”项目入围通知书。附件:更正公告.docx三、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号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古******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联系人:杨睿联系电话:****-*******转***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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