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野生动物“惹事”保险公司“兜底”——全省首例“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保险”在平武试点成功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钟小明 记者 任露潇)近年来,在平武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平武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取得长足进展。随着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平武县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正逐年增长,各类野生动物对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侵扰行为也在逐年上升,每年野生动物在全县范围内造成的损失达数十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建立健全相关的补偿办法和标准,******在平武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实时推出“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年**月**日,平武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投保全省第一单“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保险”,缴纳保费**万元,风险保障金额***万元。“百姓损失大,涉及范围广。”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试点以来,为做好理赔工作,******与县林业局专家组成理赔工作组,接到农户报案后,第一时间逐户查勘,做到科学合理赔付,全力保障农户利益,帮助受灾农户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年,******共支付赔款**.**万元,赔付率达***%。赔款项目包括黑熊损害蜂巢、蜜蜂,受损农户**户,赔款**.**万元;野猪、刺猬损毁中药材,受损农户*户,赔款*.**万元;黑熊、野猪、猕猴等损害玉米,受损农户***户,涉及***.*亩,赔款*.**万元;黑熊损害*头牛,赔款*.*万元。真正实现了由政府补偿向商业赔偿的转变。****年共赔付受损农户***户(其中贫困户**户,占**%),有力促进了平武野生动物的保护、农业产业的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灾害全泡汤”,对于生活在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周边的贫困家庭而言,抗风险能力较弱。“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保险”的试点,充分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当地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平武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年,平武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将保费提高至**万元,提高损失赔偿标准。(来源:《绵阳日报》 编辑:胡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