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心院、官窑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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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受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心院、官窑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心院、官窑院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杨世玉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文明路中心幼儿园对面
六、 报价明细
本项目(项目编号:TC****(NH)WZ****)报价清单明细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心院、官窑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两年*******详见招标文件*******
七、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号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评标七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力,成员:王圣成、吴丽萍、刘文红、史穗生、李瑞芹、姜山
八、 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
九、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单位名称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理由******是是/佛******是是/******是是/
(二)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单位名称技术总分商务总分价格总分开标价(元)评标价(元)综合得分排名*********.******.***.***.******.***.** ***********.******.*** ***.******.***.****.***佛*********.******.***.** ***.******.***.***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电子中标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杜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三)采购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新城区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附件:报价清单明细表.pdf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