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集美区杏西路2号之一二及二三层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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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西路*号之一二及二三层招租公告
(一)招租标的:集美区杏西路*号之一二及二三层,
面积:约***.**㎡
(二)拟引入经营业态:商业、办公
(三)承租条件:竞租人须为企业法人单位
(四)限制范围:该网点已被厦门市环保局列入《厦门市餐饮业禁设区域清单》 ,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
(五)租赁期限:*年
(六)租金底价:*****元/月
(七)租金递增要求:无
(八)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押付方式:履约保证金按租金标准三个月。租金年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九)招租方式:网上竞价
(十)定租时间:****年*月**日
(十一)竞租保证金:**万元
(十二)竞租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行及账号:户名:****** 帐号:**** **** **** **** **** 开户行:梧村建行
(十三)报名/报价送达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竞租人应在报名前将竞租保证金足额支******,要求保证金缴纳人与竞租人一致。并在缴纳单据中注明参加竞租标的的名称。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租人即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不能参与竞租。)
(十四)招租单位:******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报名/报价送达地点:厦禾路***号华商大厦**楼投资部
(十六)其他约定:
*. 该房屋处于地铁*号线征拆范围,短期出租作为办公、商业用途
*. 装修期:一个月装修期(装修不得改变内部结构,需提前报送装修方案,经我司审核通过后可进行装修)
*. 竞得人需在定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确定承租人通知书》,并待招租人通知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若竞得人三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确定承租人通知书》,招租人将视同竞得人放弃该网点的租赁权,招租人将没收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
*. 我******委托对该网点招租,竞租人竞得后******签订合同。
*. 因竞得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招租人对竞得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且招租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 合同期满后,竞得人租赁范围内所有房产、装修及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起租日:合同起租日期以网点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租。
*. 租赁期间,出租房产的维修、保养、使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内部装修改造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因经营项目需要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不予任何补偿。竞得人将所承租的全部或部分房屋的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合资、联营(含承包经营)等行为视为转租。
*. 如竞得人需改变使用用途,应征得招租人同意,并获得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不能改变内部结构。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
发布时间:****年*月*日